為加強江蘇農業信息化決策咨詢研究基地、物聯網產業發展研究基地建設,提升兩個基地科學研究質量和水平,進一步調動全校教師投身兩個基地科學研究的積極性,根據基地需要,決定在全校范圍內開展江蘇農業信息化決策咨詢研究基地、物聯網產業發展研究基地科研項目后期資助,具體如下:
一、資助類別和資助額度
江蘇農業信息化決策咨詢研究基地、物聯網產業發展研究基地科研項目后期資助分為重大項目、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三類:重大項目資助30000元/項,重點項目資助15000元/項,一般項目資助8000元/項。
二、資助范圍和申報條件
(一)資助范圍
全校教職工。
(二)申報條件
1.研究論文須由我校教職工獨撰或為第一作者,且以基地為唯一或第一署名單位;學術專著須在顯著位置(包括著作封面、封底、扉頁)獨立體現江蘇農業信息化決策咨詢研究基地或物聯網產業發展研究基地;咨詢報告須以基地名義組織報送;成果獲獎須以基地為申報單位。
2.研究論文、學術專著、咨詢報告等研究成果須與基地建設內容相關。
3.研究論文須刊發在CSSCI收錄期刊(不含擴展版和來源集刊)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收錄期刊;學術專著須正式出版;咨詢報告須獲有關部門或領導批示;成果須獲廳局級以上獎項。
三、申報程序
1.凡符合資助條件的教師,在成果刊發、出版、批示、獲獎后,均可向江蘇農業信息化決策咨詢研究基地、物聯網產業發展研究基地申報項目資助,本人不申報不予資助。
2.研究成果為學術專著的,或咨詢報告獲省部級及以上部門或領導批示的,或成果獲省部級及以上獎項的,可申報重大項目;研究論文刊發在CSSCI收錄期刊(不含擴展版和來源集刊)的,或咨詢報告獲市廳級部門或領導批示的,或成果獲廳局級獎項的,可申報重點項目;研究論文刊發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收錄期刊的,或咨詢報告獲有關部門或領導批示的,可申報一般項目。
3.根據申報人提交的項目申報書(見附件1)和相應材料(項目申報時需交驗已有研究成果的原件,并交復印件存檔),江蘇農業信息化決策咨詢研究基地或物聯網產業發展研究基地提出項目審批建議,科研院社會科學處審定資助結果并確定課題編號。
四、基本要求
項目研究必須符合各項規范要求,堅決反對學術腐敗,如發現抄襲、剽竊他人成果者等不端問題,則取消資助,并報有關部門予以處理。
附件:江蘇農業信息化決策咨詢研究基地、物聯網產業發展研究基地科研項目后期資助申報書.docx
科研院社會科學研究處
江蘇農業信息化決策咨詢研究基地
物聯網產業發展研究基地